玲通汽车改装服务订单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30068378304X9 订单流水号【ltzc20250521074424】
承改方 |
深圳市玲通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(仰美车改) |
车主 |
深圳仰美改装 |
电话/微信 |
0755-81780512 136626616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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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/应急 |
13662661620 |
网 址 |
www.fujinxiuche.com |
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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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社区中粮锦云花园1栋125 |
居住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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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装内容说明 |
改装说明 |
2025.5.1-31 改装店内公共损耗费用. |
改装费用明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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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装时间 |
改装时间 |
起始:2025-05-31 08:00:00 |
结束:0000-00-00 00:00:00 |
时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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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装图例 |
材料效果见附图 |
双方权利和义务 |
双方自愿平等达成以下约定:1.承改方按约定时间按排施工并完工,非特殊原因,不得无故拖延时间;2.涉及电机等部
件,跟随厂家质保时间同步质保,如电动门电机厂家质保三年则同样质保三年;但售后和售前一样需到店,上门另收取费用;3.交车前和交车后双方有
义务验车,包括外观内饰及油表公里数等,并附视频或照片,改装中涉及功能影响的,改方负责恢复原位,造成损失的可协商赔偿;对于改前已有损失或功能缺失的,
车主本着诚信原则,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或不提异议;4.合同签定前付定30%(取整数),取车走时结清帐款,概不拖欠,需要开票支持开票,税点另议;5.对于个别改装升级
项目 ,因上路检查或行驶中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,承改方不另行负责;6.改装后交车时,司机自行查验车辆所有物品,拆下的配件取走,不取走视为放弃,商家做遗弃处理,
事后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索要赔偿;7.车主不能询问改装师傅的电话或者微信。 |
补充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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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改方:深圳市玲通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(仰美车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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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(签字/盖章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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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单时间:2025-05-21 07:33:53 |
下单时间:2025-05-21 07:33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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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后附合同条款与此订单具有同等约束力】
注:打印时若没有出现公司合同章,请勾选“打印-更多设置-背景图形”复选框
请先浏览订单6秒后再阅读合同条款!